为激励全国高校城市地下空间工程专业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同时也为积极创造尊重知识、珍惜人才的良好社会环境,培养更好更多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中国岩石力学与工程学会为表彰“全国高校城市地下空间工程专业优秀毕业生”,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对象
全国高校城市地下空间工程专业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对象为全国城市地下空间工程专业全日制应届毕业的本科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关心时事,遵纪守法,品行优良;在校期间思想政治表现优秀;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4. 热爱所学专业,成绩优秀。综合测评成绩达到年级前10%;
5.需获得国家英语六级证书和计算机二级证书。
在上述前提下,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评选时给予优先考虑:
1.曾获国家、省级荣誉或竞赛奖;
2.曾在省级以上正式刊物发表过论文;
3.曾获国家专利授权。
三、评选办法
1. 推荐工作由各院校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决定推荐人选,推荐人数不超过本校应届毕业生的3%;
2. 评选周期:每年评选一次,评选工作每年3月份开始,被评选对象需填写《全国高校城市地下空间工程专业优秀毕业生推荐表》(详见附件1),经院校审核后,6 月1日前报中国岩石力学与工程学会地下空间分会。中国岩石力学与工程学会地下空间分会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并报中国岩石力学与工程学会常务理事会审定。
四、表彰形式
1. 本办法表彰荣誉称号定名为:“全国高校城市地下空间工程专业优秀毕业生奖”;
2. 表彰名额:每次“全国高校城市地下空间工程专业优秀毕业生奖”表彰人数不超过推荐候选人数的80%,对被批准获得优秀毕业生奖的学生,在每年的“全国高校城市地下空间工程专业建设研讨会”上进行表彰,颁发《全国高校城市地下空间工程专业优秀毕业生证书》,评选材料进入学生档案,并在中国岩石力学与工程学会网站、中国地下空间网站上发布。
五、 其他事项
1. 被批准获得优秀毕业生奖的学生,若毕业前因违纪受到行政处分或毕业设计达不到良好者,一律取消其优秀毕业生获奖奖励,获奖证书由中国岩石力学与工程学会地下空间分会收回;
2. 本条例解释权在中国岩石力学与工程学会地下空间分会。
附件(请点击下文链接下载)
附件1:全国城市地下空间工程专业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附件2:全国城市地下空间工程专业优秀毕业生申报汇总表
附件3:城市地下空间工程专业优秀毕业生评分细则
附件1-全国城市地下空间工程专业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附件2-全国城市地下空间工程专业优秀毕业生申报汇总表 附件3-城市地下空间工程专业优秀毕业生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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