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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中国科协关于组建科学传播专家团队的通知

关于转发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组建科学传播

专家团队的通知

 

 各专业委员会、分会和地方学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国科协科普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部署,加强科普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科普公共服务能力,促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目标的实现,让广大公众了解岩石力学工作的重要性,为促进科技的传播和普及,现转发《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组建科学传播专家团队的通知》。

七届理事会后,学会领导对科普工作非常重视,正筹建科普委员会,秘书处已成立科普培训部。为响应科协号召,请各二级机构贯彻落实科协精神,组建相应科普机构,开展科普活动,并请推荐科学传播专家,不限定人数,只要热心科普事业,有能力和精力投身科普工作之中均可。

具体要求请参见科协文件。附表请于1131日前返回学会邮箱。

 

 

 

中国岩石力学与工程学会

20131112

附件:1.学科科学传播专家团队建设备案表

   2.学科首席科学传播专家推荐表

            3.相关附件下载:关于组建科学传播专家团队的通知

 

 

 

联系方式:学会科普培训部
联系人及电话:徐文立 82998163
电子邮箱:
csrme@163.com

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组建科学传播专家团队的通知

20130826

科协办发普字〔201340

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

科技的普及和传播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科学传播专家是国家科技人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科普工作和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第一资源。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根据《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和《中国科协科普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部署,为加强科普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科普公共服务能力,促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目标的实现,中国科协决定开展科学传播专家团队组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学传播专家团队建设的基本原则

科学传播专家团队建设遵循依托学科、立足实际、以用促建、共建共享的基本原则。

(一)依托学科。以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工程技术及其相关科学的三级以上学科(专业、领域、行业)为单元建设,从各学科领域科技工作者中,遴选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科普能力的专家,组成学科科学传播专家团队,引领、推动、指导我国学科科普传播工作全面发展。每个学科设学科首席科学传播专家一人,专家若干人。
  (二)立足实际。根据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工程技术及其相关科学各学科的实际情况,围绕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的实际需求,因地制宜、突出特色,重点选择需要开展科学普及和传播的学科(专业、领域、行业),组建学科科学传播专家团队。团队的名称、规模、构成和运作方式等,可以依据学会和学科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三)以用促建。重在搭建科学普及和传播工作平台、创造条件,充分调动专家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鼓励专家领衔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公益性科普服务,不断提升科普服务水平,通过扎实有效的科普工作推动团队建设。
  (四)共建共享。中国科协和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简称学会)共同推动科学传播专家团队建设。中国科协将把推进科学传播专家团队建设作为提升全国学会服务能力和国家科普公共服务水平的重要内容,积极发挥科学传播专家在科普工作和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中的作用。全国学会是科学传播专家团队建设的主体,要积极做好各学科科学传播专家团队的组建工作,并充分发挥专家在学科和学会科普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二、科学传播专家的遴选
  各学会采取个人自荐、组织推荐、同行评议相结合的方式遴选科学传播专家。所有学科科学传播专家须经全国学会相关专业委员会或工作委员会以上同行组织审核通过。学科首席科学传播专家须经全国学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等正式会议审核通过后,向中国科协推荐。
  科学传播专家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良好的科学道德和学风。
  2.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具备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学术水平或专业技能得到同行的广泛认可。首席专家应在本学科领域内具有学术权威和社会声望,能够正确把握和引领学科及学会科普工作发展方向。
  3.热爱科普工作,努力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方法,在科普管理、科普创作与出版、科普活动、科普传播等方面经验丰富,效果显著。连续从事科普工作3年以上。
  4.组织协调能力强,有一定社会影响力,能引领同行科技工作者、科研机构、高校、企业等开展科普工作,身体健康。
三、充分发挥科学传播专家团队作用
  各全国学会要在以下方面充分发挥科学传播专家团队及专家的作用:
  (一)开展科普创作。围绕学科(专业、领域、行业)前沿科技进展和基本科技常识等,注重科学与艺术相结合,领衔开展或参与科普创作,开发或推介优秀科普教材、展教品、图书、影视作品、文艺节目等。承担科技计划项目、科技重大专项和重大工程项目时,通过撰写科普文章等方式向公众传播最新科技发现和创新成果。
  (二)开展科普传播。面向未成年人、农民、城镇劳动者、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社区居民等人群,结合学科(专业、领域、行业)的国际国内重大科技事件、重大国际科技或学术会议、主题日、纪念日等,领衔举办或参与科普活动,以科普展览、讲座、咨询等多种形式,开展全国性、创新性、示范性科普活动,推动形成学科科普品牌。针对学科或行业相关社会热点焦点和突发公共事件,及时领衔或参与开展应急科普服务,为公众解读热点焦点及公共事件背后的科学知识,传播本学科或行业科技工作者的共识,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充分利用报刊、杂志、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开展学科科普传播。
  (三)推动和拓展学会科普工作。参与全国学会或相关学科科普工作计划的制定,对学科科普工作建言献策。推动学科或行业科技博物馆、科普基地、科普人才队伍等基础条件建设。推动所在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业等单位开发开放优质科普资源,面向公众开放重点实验室、生产线、科技博物馆等。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全国学会要将建设科学传播专家团队作为开拓科普领域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新格局,服务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上台阶的重要举措;作为提升学会社会公信力、会员凝聚力和自我发展能力的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将科学传播专家团队建设提上议事日程,指定专人负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中国科协将把科学传播专家团队建设作为学会能力提升专项的重要内容,纳入工作考核。
  (二)做好科学传播专家的备案。各全国学会完成每个学科科学传播专家团队的组建后,在做好相关管理工作的同时,请及时填写《科学传播专家团队建设备案表》(附件1,每个团队填写一张,首席专家单报一张),向中国科协备案。
  (三)做好学科首席科学传播专家的推荐。全国学会完成每个学科科学传播专家团队的组建后,应及时填写《学科首席科学传播专家推荐表》(附件2,每位首席专家填写一张),向中国科协推荐报送首席专家名单。中国科协复核后,拟颁发《学科首席科学传播专家聘书》,聘期3年。首席专家开展公益性科普活动时,可以相应学科首席科学传播专家名义进行宣传和介绍。中国科协将经常性地组织邀请首席科学传播专家参与重大科普工作和活动。
  请各全国学会将《科学传播专家团队建设备案表》和《学科首席科学传播专家推荐表》,连同本学会学科科学传播专家团队建设实施方案,盖章后一并于2013年年底前报送中国科协科普部,并请将电子文档发至指定邮箱。
  以后组建的科学传播专家团队情况,请随时报送中国科协备案。中国科协将适时开展学科首席科学传播专家聘请工作。

附件1

学科科学传播专家团队建设备案表

 

学会名称(盖章):                   学会代码:                  

 

团队名称

 

拟推荐学科首席科学传播专家

 

组建日期

 

专家数量(人)

 

联系人

 

办公电话及手机号

 

专家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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